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的申请要件
(全分野共通)
为取得在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外国人本人(申请人)需满足的「全分野共通」基准,由行政书士按要件·确认材料·实务要点详细解说。涵盖年龄·健康·技能·日语能力,以及通算在留期间·保证金·费用负担等10个项目。
出处: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特定技能外国人受入相关运用要领》(令和8年4月)第4章第1节等
要获得在留资格「特定技能1号」的许可,大致需要同时满足4项基准。本文聚焦其中「关于特定技能外国人本人(申请人)的基准」中,不分领域共通适用的部分(基于上陆基准省令〔特定技能1号〕的要件)。各领域特有的技能考试·日语考试的详情,另由分野别运用方针及运用要领的分野别册子规定。
申请人本人的要件属于以下第1项。即使本人满足要件,若雇用契约·受入机构·支援计划中任何一项不达标,也无法获得许可。
的基准
雇用契约的基准
(特定技能所属机关)的基准
支援计划的基准
| No. | 要件 | 要点(概要) |
|---|---|---|
| 1 | 年龄 | 上陆时点满18周岁(无学历要件) |
| 2 | 健康状态 | 健康状态良好(健康诊断个人票·受诊者申告书) |
| 3 | 技能水准 | 领域技能考试合格等(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可免除) |
| 4 | 日语能力 | 日语考试合格等(原则N4程度以上/部分领域N3) |
| 5 | 协助退去强制令书的顺利执行 | 不协助的国家·地区(伊朗)之人员不可受入 |
| 6 | 通算在留期间 | 以「特定技能1号」通算5年以内(满足要件可6年) |
| 7 | 无保证金徵收·违约金契约等 | 本人·亲属等未签订保证金或违约金契约 |
| 8 | 费用负担的合意 | 充分理解并合意伙食费·居住费等·为实费相当的适正额 |
| 9 | 本国应遵守的手续 | 本国有相关手续时须已完成该手续 |
| 10 | 领域特有的基准 | 符合各领域告示所定基准(也有领域无告示) |
年龄|须满18周岁
根据日本劳动法制,对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设有特别保护规定,因此要求特定技能外国人满18周岁以上。对学历不设特别基准。
- 即使未满18周岁,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交付申请本身可以进行,但在上陆日本时点必须已满18周岁。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有效期为交付日起3个月以内,故未满18周岁申请时,请考虑有效期调整申请时间。
健康状态|健康状态良好
从安定且持续从事特定技能活动的角度出发,要求申请人的健康状态良好。
- 健康诊断个人票(参考样式第1-3号)※入管厅官网刊载10种语言的翻译样式
- 受诊者的申告书(参考样式第1-3号(另纸))
- 新规入国(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须在申请日往前追溯3个月以内接受医师诊断。
- 境内在留者变更(变更许可申请):若在申请日往前追溯1年以内已在日本医疗机构就诊,可提交该诊断书。
- 「胸部X光检查」有异常所见时,要求实施痰液检查并确认非活动性结核。
- 受诊者申告书用于确认已向医师申告全部就诊·住院·手术·用药史,故请注意应在健康诊断就诊之后制作。
技能水准|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所需技能
需通过考试或其他评价方法证明,申请人具备从事拟从事业务所必需的「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所需技能」。考试种类由各特定产业领域的分野别运用方针规定。
- 分野别运用方针所定技能考试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以考试证明时)
- 技能检定3级等实技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或技能实习生相关评价调书(参考样式第1-2号)(以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证明时)
- 「良好修了技能实习2号」指技能实习修了2年10个月以上,且合格于技能检定3级等实技考试,或经评价调书认定为良好修了。
- 可参加境内考试的是持有在留资格在留中的外国人(含「短期滞在」者;非法滞留者等不可)。
- 即便考试合格,也不因此保证获得在留资格(在留资格变更须综合考量活动·在留状况·必要性等判断)。
日语能力|生活·业务所需日语能力
以能进行一定程度日常会话、生活无障碍的能力为基础,同时需通过考试或其他评价方法证明具备各特定产业领域业务上所需的日语能力水准。
- 日语考试(JFT-Basic·JLPT等)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 以技能实习2号良好修了证明时,技能检定3级等合格证明书复印件/评价调书(参考样式第1-2号)
协助退去强制令书的顺利执行
对于被发出退去强制令书应被遣返的外国人,若其国家·地区不履行接收本国国民的义务等、不协助退去强制令书的顺利执行,则不允许受入该国·地区的外国人。要求持有协助之国家·地区有权机关签发的护照。
通算在留期间|通算5年以内
以「特定技能1号」可在留的期间,原则通算5年以内(若被认定有超过5年在留的相当理由,则为6年)。「通算」指不分特定产业领域、以「特定技能1号」在日本在留的期间,也包含过去以「特定技能1号」在留的期间。
- 计入通算的期间:失业期间/再入国许可出国期间/变更·更新许可申请中的特例期间/为过渡而以「特定活动」在留的期间等。
- 可不计入通算的期间:因怀孕·生育·育儿(产前产后休业·育儿休业等),及因疾病·伤病(含工伤)而无法活动的连续超过1个月的休业期间(限于疏明材料可认定的情形)。欲适用此项,须在事由发生时不迟延地提交届出,并在通算届满前约3个月前完成在留诸申请。
- 成为6年的情形:「特定技能2号」评价考试等不合格的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中,达到合格基准分8成以上等满足一定要件者,被认定「有超过5年在留的相当理由」,通算为6年。
- 不论剩余雇用契约期间或在留期限,通算达到5年时点,之后原则不再准许在留。通算在留期间可通过出入国记录的信息公开请求确认。
无保证金徵收·违约金契约等
要求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亲属等,与基于特定技能雇用契约的活动相关,未被徵收保证金、未被管理财产,且未签订约定违约金或其他不当预定金钱等移转的契约(并且预期不会签订)。
- 规制对象不限于受入机构·登录支援机关,还广泛适用于职业介绍事业者、本国及日本的中介事业者(掮客/broker)等。
- 就失踪约定的违约金、禁止假日外出而约定的违约金、以一定期间勤务为条件免除贷款、中途离职时一次性返还贷款余额、预定徵收不当高额对价等,均属之。
- 受入机构在明知存在保证金徵收等的情况下签订雇用契约的,将被视为就出入国·劳动关系法令实施了不正或显著不当行为,构成欠格事由(5年内不得受入)。请在签约前充分确认。
- 雇用经过相关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16号)
- 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书(参考样式第1-17号)
费用负担的合意|伙食费·居住费等的适正合意
对于申请人定期负担的费用(不论伙食费·居住费或其他名目),要求其在充分理解作为对价所获利益内容的基础上合意,且金额为实费相当等适正额,并出示明细书等书面。旨在防止入国前·在留中被违背意愿地徵收不当费用。
- 伙食费:实物供给不超过购入额/员工食堂不超过向一般员工徵收的额/烹调·提供不超过将材料费·水电费·人工费等除以用餐人数所得的额。
- 居住费:自有房产按建设·改建费用及耐用年限·入住人数勘酌的合理额/租赁房产按租赁费用(含管理费·共益费;不含押金·礼金·保证金·中介手续费·更新手续费等,不得让本人负担)除以入住人数所得的额以内。
- 水电费:不超过将实际花费除以同住人数(含所属机构及其家属)所得的额。
- 雇用条件书复印件(参考样式第1-6号)※明确记载扣除费用的名目与金额
- 雇用经过相关说明书(参考样式第1-16号)/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书(参考样式第1-17号)
已完成本国应遵守的手续
在申请人具有国籍·住所的国家·地区,若就其在日本进行的活动定有应遵守的手续,则要求已完成该手续。典型如赴海外从事劳动时本国的许可等。
鉴于领域特有情形所定的基准
除上述各项外,就法务大臣以告示指定的特定产业领域,还要求符合鉴于该领域特有情形以告示所定的基准。以各领域所定材料(参照本要领分野别册子)确认。
只要良好修了技能实习2号,技能考试和日语考试就都不需要吗?
若拟从事业务与职种·作业有关联性,技能考试原则免除,日语也原则免除N4水平考试。但介护领域的介护日语评价考试,以及自动车运送业(出租车·巴士)·铁道(运输系员)的N3要件不予免除,需另行证明。
通算在留期间的「5年」,换工作或换领域会重置吗?
不会重置。「通算」是不分特定产业领域、以「特定技能1号」在留期间的合计,也包含过去的在留期间。即便还有剩余契约期间,通算达到5年时点之后原则不再准许在留。
因生育·育儿或疾病无法工作的期间,会用掉5年吗?
因怀孕·生育·育儿或疾病·伤病(含工伤)而连续超过1个月无法活动的休业期间,若疏明材料可认定,则可不计入通算在留期间。但须在事由发生时不迟延地提交届出,并在通算届满前约3个月前完成在留诸申请。
满足这些要件就一定获得许可吗?
本文是关于申请人本人的「全分野共通」要件。实际获批还需同时满足雇用契约·受入机构·支援计划及领域特有基准,并综合审查在留状况等。个别情形请咨询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