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再生资源行业从事中文客户对应业务
成功获批”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案例
认定
本案是一家从事国内再生资源业务的企业,为扩大与中文客户(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交易规模,拟雇用以中文为母语的外籍人才,委托本事务所代理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案件。
申请人在中国某大学主修商学及国际商务,毕业后在中国国内积累了B2B销售及客户谈判的实务经验。入职后的业务内容专注于面向中文客户的营销推广、询价对应、报价谈判及合同管理等,充分发挥其语言优势从事国际业务。
自2026年4月起,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对”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在留资格的审查标准进行了严格化调整。尤其是「以客户对应为主要业务」的申请,较以往更加强调业务的专业性与实质性。
| 客户对应类别 | 日语能力要求 | 备注 |
|---|---|---|
| 主要客户为日本人或日语使用者的情形 | CEFR B2 相当以上 (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 B2) |
须客观证明具备日语沟通能力 |
| 主要客户为外语使用者(如中文使用者)的情形 | 无需日语证明 | 但须客观举证该业务确实存在并将实际开展 |
本案预定雇用者专门负责中文客户,因此无需提交CEFR B2日语证明。但受审查严格化影响,必须以客观且具说服力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将实际从事中文客户对应业务”。审查官在审核时往往持有”是否实为体力劳动”的疑虑。
再生资源行业涉及废品回收、拆解、运输等大量现场体力劳动。因此审查官即使面对以”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提出的申请,也容易产生”实际上是否让其从事体力劳动”的疑虑。
自2026年4月审查趋严后,消除上述疑虑所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大幅加重。即使申请内容属实,若无法提交充分的客观证据材料,被不许可的风险也显著上升。
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审查以书面审查为基础。即使确实计划从事中文客户对应业务,若缺乏能够印证该事实的客观资料,仍可能遭到不许可处分。”事实如此便无问题”的想法在审查中并不成立。
本案采取以下综合举证方式,证明中文客户对应业务的实质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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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中文客户名单 整理了与中文客户(企业及个人)的实际交易记录,以数字形式呈现交易量、交易频率及交易金额,从而定量证明”中文客户确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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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交以中文往来的邮件、传真及商谈记录 提交了过去交易中以中文撰写或收发的邮件、报价单、订单等复印件作为证据,印证了仅凭日语难以应对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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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撰写业务委托·录用理由详细说明书(理由书) 不仅阐述一般性雇用理由,还从”为何需要以中文为母语的专任员工””为何日本员工无法替代”等角度,逻辑严谨地撰写了详细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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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作业务流程图及负责业务清单 将申请人负责的业务以流程图和清单形式可视化,并明确区分现场体力劳动,从业务设计层面向审查官展示申请人不从事体力劳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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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上雇用企业的中文业务拓展计划书 制作了载明企业开拓中文市场战略与计划的文件,证明申请人的职位在公司事业计划中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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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明申请人的中文能力与商谈业绩 具体数字呈现了申请人的中文能力证明(HSK·翻译业绩等)及过去的客户谈判实绩,充分展示其专业性。
2026年6月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签发许可
在无日语能力证明、再生资源行业等不利条件下,中文客户对应业务的实质性获得认可,成功取得许可。
自2026年4月审查趋严以来,证明业务实质性的重要程度大幅提升。如本案所示,根据行业及业务内容的不同,有时无需提交日语能力证明。然而,若以”无需提交”为由而在举证上有所懈怠,则将面临不许可的风险。关键在于,必须通过充分的书面材料,以逻辑严密的方式证明「为何需要该人才」「该业务是否真正具有专业性」。
「老实说,因为我们是再生资源行业,一开始对签证申请能否通过心存疑虑。当时也无法准备日语能力证明,真的不确定能否获批。但将一切全权交托给先生后,先生细心地整理了所有必要材料,最终顺利获批。我们期待已久的中文员工终于可以来日本了,真的非常感谢!」
本案表明,在在留资格申请中,”是否满足要件”与”能否获批”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自2026年4月起,审查已进入一个以书面材料的说服力决胜负的时代。
特别是在再生资源、建筑、制造等涉及现场作业的行业,必须预判”是否真正从事专业业务”的疑虑,并通过逻辑严密、客观有据的书面策略加以反驳。本事务所提供针对各行业审查趋势量身定制的申请支持服务。
如贵司或您本人在就劳签证申请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此外,自2027年4月起,在资源循环领域,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可雇用”特定技能”外籍人才。届时,废品回收、分拣、运输等现场作业由”特定技能”承担,营销、客户对应、合同管理等脑力业务由”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承担,按业务内容灵活运用不同在留资格的模式将进一步普及。再生资源行业外籍员工雇用的格局,将随制度的完善而迎来重大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