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成就劳制度概要
—— 替代技能实习的全新接收制度
在人手短缺领域一边“培养”外国人才一边接收,并衔接到特定技能1号的新制度。为接收机构梳理必须掌握的要点,依据官方信息通俗解读。
2024年6月修订入管法等,废止了持续约30年的技能实习制度,新设“育成就劳制度”。施行日为2027年(令和9年)4月1日。育成就劳旨在人手短缺领域用3年时间培养外国人,使其达到特定技能1号的水平,制度设计上与特定技能高度衔接。
什么是育成就劳制度|从“国际贡献”转向“人才的培养·确保”
以往的技能实习制度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技术(国际贡献)”为名义,但实态是确保劳动力,名实背离的问题长期受到质疑。育成就劳制度将目的明确改为“我国人手短缺领域的人才培养·确保”,这是其最大特点。通过原则3年的就劳,培养出具备特定技能1号水平技能的人才。
与技能实习制度的主要变化
| 比较项目 | 技能实习制度(旧) | 育成就劳制度(新) |
|---|---|---|
| 主要目的 | 技能转移(国际贡献) | 人才的培养·确保 |
| 在留期间 | 最长5年 | 原则3年(过渡至特定技能1号) |
| 转职(转籍) | 原则不可 | 一定要件下可按本人意愿转职 |
| 监理·支援 | 监理团体(许可制·申报等) | 监理支援机构(许可制·要件趋严) |
| 计划认定 | 技能实习计划(技能实习机构) | 育成就劳计划(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 |
| 日语要件 | 因领域·阶段而异 | 入境时N5相当·转1号时N4相当 等 |
| 与特定技能的衔接 | 有时以临时回国为前提 | 便于直接过渡至特定技能1号 |
在留期间与向“特定技能1号”的过渡
育成就劳的在留期间原则3年以内。在此期间通过技能检定基础级等与各领域的日语考试,即可过渡至特定技能1号(最长5年)。技能实习有时需要回国,而育成就劳可从育成就劳无缝衔接到特定技能1号,有利于企业中长期留用人才。
对象领域
育成就劳的对象为特定技能“特定产业领域”中适合通过就劳培养技能的领域,原则与特定技能一致。但“航空”“汽车运输业”等不适合在国内培养的领域除外。具体哪些领域·业务成为对象,由分领域运用方针确定,因此需要个别确认本公司所属领域是否属于对象。
转职(转籍)的柔性化
技能实习原则上不允许转职,而育成就劳在一定要件下允许本人意愿的转职。主要要件如下:
- 在同一接收机构就劳一定期间以上(按领域设定)
- 通过技能检定基础级等与日语考试
- 转职去向为符合育成就劳基准的接收机构 等
日语能力要件
育成就劳要求按阶段确保日语能力。目安如下(因领域而异):
入境时
日语能力考试(JLPT)N5相当以上,或参加相当的讲习等。
过渡至特定技能1号时
JLPTN4相当以上+技能考试合格。
※ 各领域会规定就劳开始后的日语学习支援与达成目标。
育成就劳计划的认定与“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
接收机构须为每名外国人制作“育成就劳计划”(记载培养期间·目标·内容等),并取得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的认定。外国人育成就劳机构由原外国人技能实习机构改组·扩充而来,负责计划的认定以及对接收机构·监理支援机构的指导·支援等。
监理支援机构(改为许可制)
技能实习的“监理团体”在育成就劳中改组为“监理支援机构”,在许可制下标准趋严。即使是既有的监理团体,也必须重新取得许可才能开展监理支援业务。接收机构应尽早建立与可靠的监理支援机构·注册支援机构合作的体制。
过渡时间表
成立·公布
技能实习继续接收
施行
完全结束(有并存期间)
※ 施行后的一定期间内,技能实习(经过措施)与育成就劳并存。已经开始技能实习者设有经过措施。



